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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事项

日期:2026-09-29 来源: 作者: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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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师发展中心、直属学校(单位):

经研究,现开展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说明

1.本年度课题报省参评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2.市级在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3.已有党建、专项课题在研的学校(单位)不得申报同类型专项课题;

4.每一类别课题每校(单位)限申报1项。

一、课题类别

1.党建课题:紧扣党建工作,凸显党建主题,仅限单位党建工作负责人申报。

2.专项课题:

①拔尖创新学生专项:面向普通高中阶段,学生或师生共同申报(学生必须是第一主持人,教师必须是本校教师),研究领域及内容不限,根据学生的兴趣与专长申报;

②“三师课堂”专项;紧扣 “三师课堂”内涵建设,聚焦学科教学实践,与研究主题不相关内容不得申报;

③“记忆育德”专项:紧扣“记忆育德”主题,仅限“记忆育德”实践行动学校申报,与研究主题不相关内容不得申报;

④“生活·实践”教育专项:紧扣“生活·实践”教育思想内涵,面向“生活·实践”教育基本目标展开研究,与研究主题不相关内容不得申报;

⑤乡村教育专项:仅限涉农学校申报;

⑥学前融合教育专项;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⑧人工智能专项;

⑨教育评价专项;⑩劳动教育专项;

⑪托育专项:聚焦0-3岁托育,围绕托幼一体化理念、课程与实施策略等内容。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29日—10月16日,各区、直属学校(单位)组织发动,确定申报名单,于10月16日之前统一将《申报汇总表》发送到市教科所课题规划研究室邮箱。第二阶段,10月18日—10月21日,完成课题网络申报。

请各区、各直属学校(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课题规划研究室 联系电话: 82212023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评审活页

202609291652005014.doc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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