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中学2025年8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2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高中部北校区: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各1名。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南京一中校园网(http://www.njyz.net)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物理实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员工作,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有学校任教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4)专业与学历:物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实验动手能力强;有物理实验室工作经验并在实验技术方面有所特长者优先。
(二)化学实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员工作,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有学校任教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4)专业与学历:化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实验动手能力强;有化学实验室工作经验并在实验技术方面有所特长者优先。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南京一中2025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信息采集二维码
3. 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扫描二维码填报的相关信息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一致,邮寄报名纸质材料信封封面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附件可下载:南京市第一中学应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表格中应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相关资格证书;⑥个人简历一份;⑦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其他材料;⑧近期生活照、证件照各一张。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4.材料寄送截至日期:2025年8月18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5.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南京市第一中学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5—68187209,邮编:210001。
6.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学校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1.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本次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人数与实际岗位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本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5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4.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公告由南京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68187209;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
监督电话:025-68187208;联系人:叶老师。
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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