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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日期:2025-01-07 来源: 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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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焱

副组长:居  艳

组   员:高  磊 陆芷茗 叶  红 夏季云 张  亮  李  敏

二、分组原则:

1.年级组长、班主任在年级组参加考核。

2.高考学科老师在各年级组参加考核,其他学科南北校区合并分组。

3.中层干部在管理干部组参加考核。

4.干事在管理干事组参加考核。

5.各处室合并为行政组。

6.外派教师根据需要参加各校区考核。

7.编外辅助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单独分组。

8.名额分配原则根据上级文件25%的优秀比例要求划分班主任年级组、管理干部组按25%比例,其他组22%。

三、述职小结要求:

管理人员小结要求:

1.分管的主要工作;

2.管理实绩;

3.工作中的创新举措。

教师小结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内容与实绩;

2.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与专业水平;

3.教育教学创新实践;

职工小结要求:

1.承担的主要工作;

2.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

3.工作中的创新思路与实践;

四、工作安排

1.2025年1月6日,各考核小组组长培训。

2.2025年1月7日,全体教职工动员。

3.2025年1月16日(周四)上午11点前,各考核小组上报考核结果。

4.2025年2月19日(周三)下午,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考核结果后公示。

5.2025年2月28日上报考核结果。

五、关于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

1.每位教职工用钢笔(签字笔、水笔)填好考核表或打印电子表,不得使用修改液,在考核小组内交流。

2.考核评定格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有“※”者只参加考核,不评定格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①发生教学事故;     

②不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管理等学校重大会议及活动;

③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④学生评教优良率不到80%;

⑤违反教师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的情况;

⑥病假累计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3天;  

⑦调入人员不满半年的;

⑧继续教育未参加审验合格的;

⑨未通过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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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考核表.docx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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