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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实施方案(2020年)

日期:2020-09-04 来源:南京市第一中学 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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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中学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实施方案

2020年适用)

 

小岗位申报表.doc

 

四、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及评聘办法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五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宁教人〔20105号)精神,结合《南京市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宁一中〔20107号),制定以下岗位聘用条件及评聘办法:

(一)副高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①任职年限、任期考核要求:在中学副高六级岗位满4年,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②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满工作量(校本课程、社团、其他课外活动小组,以及其他学校安排的工作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0%以上;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③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担任社团组织指导教师、校本课程指导教师、教研组长或副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干部等其他管理工作2年以上;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市、区(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及市、区(县)以上综合表彰。

④教学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在校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校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⑤教科研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或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或参加编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教材、教参1万字以上;或编写校本课程教材并正式出版。

⑥获得江苏省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的副高六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五级岗位。

2、评聘办法

符合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副高六级教师均可申报晋升五级岗位。评聘原则上以任现职称年限、教龄和任现职称以来担任的班主任年限为主要划分依据(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从事本专业年限为划分依据),在同等任职年限、教龄及班主任年限条件下,以工作年限(含学龄)及个人近四年内工作业绩为主要考评依据。

(二)副高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①任职年限、任期考核要求:在中学副高七级岗位满4年,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②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满工作量(校本课程、社团、其他课外活动小组,以及其他学校安排的工作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0%以上;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③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担任社团组织指导教师、校本课程指导教师、教研组长或副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干部等其他管理工作2年以上。

④教学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在校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校及以上优秀质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⑤教科研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或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论文一等奖;或获得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二等奖;或参加编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教材、教参1万字以上;或编写校本课程教材并正式出版;

⑥获得南京市学科带头人、南京市德育学科带头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且受聘副高七级岗位满四年的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中学教师系列六级岗位。

2、评聘办法

评聘办法同五级岗位的晋升评聘办法。

(三)中级八级岗、九级岗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①任职年限、任期考核要求:任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可晋升八级岗位、任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可晋升九级岗位,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②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满工作量(校本课程、社团、其他课外活动小组,以及其他学校安排的工作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0%以上;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③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担任社团组织指导教师、校本课程指导教师、教研组长或副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干部等其他管理工作2年以上。

④教学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在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区(县)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⑤教科研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含校刊发表的论文);或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论文一等奖;或获得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二等奖;或参加编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教材、教参1万字以上,或编写校本课程教材并正式出版;

⑥获得南京市学科带头人、南京市德育学科带头人、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南京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南京市优秀班主任、任现职级以来的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任现职级以来的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省优秀教练员等称号且受聘九级岗、十级岗位满三年的中学中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中学教师系列中级八级岗、九级岗。

2、评聘办法

评聘办法同五级岗位的晋升评聘办法。

(四)初级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①任职年限、任期考核要求:任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可晋升十一级岗位,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②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满工作量(校本课程、社团、其他课外活动小组,以及其他学校安排的工作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合格,教学效果通过学校考核,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0%以上。

③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担任社团组织指导教师等其他管理工作2年以上。

④教学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级以来在校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1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校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

⑤教科研工作要求:任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校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校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1篇;或参与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5千字以上;或承担校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2、评聘办法

评聘办法同五级岗位的晋升评聘办法。

五、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聘用条件及评聘办法(试行)

根据《南京市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宁一中〔20107号)、《2014年南京一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实施方案的报告》(宁一中〔201010号)文精神,结合辅系列图书专业、会计专业、卫生专业、档案专业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制定以下岗位聘用条件及评聘办法:

(一)专业技术辅系列副高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能胜任岗位工作,业绩良好,岗位受聘任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且符合下列任一项条件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专业技术以下任职条件I类、II类条件中各一条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I、人才和社会影响类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选;

(4)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

(5) 担任各省、市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省级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

(6)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7) 获“南京市科技之星”、“南京市科技功臣”或“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称号;

(8) 获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者;

(9) 经相关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具有丰富经验和对学科建设做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

(1O) 省级其他系列行业人才和社会影响类荣誉;

II、奖项类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省级教育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江苏省厅级新技术引进特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

(6)省级其他系列行业荣誉。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受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符合下列IIIIII类条件中各一条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受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符合下列IIIIII类条件中任意二类条件中各一条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受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符合下列IIIIII类条件中任意一类条件中一条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I、人才和社会影响类、

(l)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 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选;

(3)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

(4) 担任市行业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5) 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术)带头人;

(6) 市级及以上专家等行业名专家。

(7) 经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对学科建设做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或经行业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和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

(8) 在本系列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II、奖项类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五)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三);

(2)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可新技术引进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或市级主管部门认可新技术引进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III、项目或成果类

(l)科研课题:近五年主持市卫生局等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第一负责人)并结题。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不计影响因子)或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评聘办法

符合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副高六级专业技术辅系列工作人员均可申报晋升五级岗位。评聘原则上以任现职称年限、工龄和从事本专业年限为主要划分依据,在同等任职年限、工龄及专业工作年限条件下,以在我校工作年限及个人近四年内工作业绩为主要考评依据。

(二)专业技术辅系列副高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能胜任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任期内无重大差错,无二级以上事故,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者,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任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或参编专著1部,可申报六级岗位;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六年,任职以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可申报六级岗位。

2、评聘办法

评聘办法同五级岗位的晋升评聘办法。

(三)专业技术辅系列副高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辅系列副高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据专业技术辅系列中各专业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及评审要求执行。

2、评聘办法

根据专业技术辅系列各专业副高任职资格条件聘任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辅系列工作人员。

(四)专业技术辅系列中级八级岗、九级岗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能胜任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任期内无重大差错,无二级以上事故,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者。

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岗位满四年可晋升八级岗位、任中级十级岗位满四年可晋升九级岗位,任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省、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各一篇或参编专著1部;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岗位、十级岗位满六年,任职以来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岗位、十级岗位满十年,任职以来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可申报八级、九级岗位。

获得校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业绩认可的中级九、十级专业技术辅系列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辅系列八、九级岗位。

2、评聘办法

评聘办法同五级岗位的晋升评聘办法。

(五)专业技术辅系列中级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辅系列中级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据专业技术辅系列中各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及评审要求执行。

2、评聘办法

根据专业技术辅系列各专业中级任职资格条件聘任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辅系列工作人员。

(六)专业技术辅系列初级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能胜任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任期内无重大差错,无二级以上事故,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者,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任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或参编专著1部,可申报十一级岗位。

获得校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业绩认可的初级十二级专业技术辅系列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辅系列十一级岗位。

2、评聘办法

评聘办法同五级岗位的晋升评聘办法。

(七)专业技术辅系列初级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评聘办法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辅系列初级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据专业技术辅系列中各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及评审要求执行。

2、评聘办法

根据专业技术辅系列各专业初级任职资格条件聘任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辅系列工作人员。

以上四、五中所列各级别任职年限计算截止上一年年底(20191231日)。评审材料中的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获奖论文和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在申报岗位晋升(2020331日)之前获得或发表。

六、岗位晋升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应聘资格评审小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尤小平(校长)

副组长:张苏皖(党委书记)

组员:芮玉贵(副校长)、李敏(副校长)、陆芷茗(副校长)、武小冬(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险峰(副校长)、叶红(副校长)

岗位设置应聘资格评审小组(校学术委员会):

主任:魏荣葆

委员:芮玉贵、陆芷茗、徐险峰、叶红、孔北京、沈皖秀、夏季云、包旭东、李昱蓉、张钰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武小冬(副书记)

组员:夏季云(教科室副主任)、吕建林(教务处副主任)、高凯(学工处副主任)、蔡祥(总务处主任)、张亮(办公室副主任)、李雯(人事秘书)

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岗位设置的统筹安排和组织;

2.负责全校各类岗位聘用条件的制定,文件的起草;

3.负责全校各类岗位聘用评审;

4.受理群众的投诉和申诉;

5.监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全过程。

七、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步骤

1. 宣传动员(202094日):充分认识岗位层级晋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方案公布(202094日):公布岗位晋升方案、任职条件。

3. 申请竞聘(98日前):专技人员对照岗位聘用条件,填写竞聘岗位申请表及报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审核评议(916日前):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对照条件进行初审。岗位设置资格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竞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考评,确定拟聘用的岗位人选,并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 研究决定(917日前):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岗位空额、各岗位入围人员的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聘用名单。

6. 结果公示: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 上报审批: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经审批,即可办理聘任手续。

八、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第一中学所有。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0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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