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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

日期:2023-11-28 来源: 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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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宁教办电函〔2023〕5号)的总体安排,现将组织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旨在促进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编制系列优质教学资源,鼓励中小学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逐步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利用竞赛的形式探索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的新模式。本次竞赛面向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学科,并选取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历史等学科以及学前教育部分领域、特殊教育部分学科为试点,划定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二、参赛对象

全市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各区教师发展中心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三、参赛方式

2023年12月4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网址http://wkds.jsnje.cn)上传作品。微课竞赛说明、流程及微课竞赛评分规则详见附件1、2、3。

三、竞赛管理

1.各区电教中心(馆)、教师发展中心要对竞赛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广大教师自主参赛的同时,按照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个系列微课(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除外)最少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微课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详见附件1)。系列微课参赛作者最多3人(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署名为1人),所有参赛作者信息必须在本次竞赛平台的报名页中填写完整,获奖证书将根据报名页的作者信息发放。每位参赛教师原则上最多可有1件作品上报、获奖。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在“金陵微校”平台上发布。

4.竞赛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各区、各相关市直属学校将组织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

5.市电教馆将组织学科专家和教育技术专家对各区及市直属学校选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6.本次竞赛选取的试点学科,参赛规则详见“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首页。

各区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此次竞赛。请各区电教中心(馆)、市直属学校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填写“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登记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电子邮箱:270996706@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信息化中心)联系,联系人:夏鹏,联系电话:84763549。

附件:

1.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作品创作说明

202311280855131327.docx

2.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

202311280855369251.docx

3.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评分规则

202311280856041129.docx

4.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

202311280856491642.docx



2023年11月2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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